学员登陆
姓  名
身份证
本科学士课程系统
硕士研究生课程系统
DBA博士课程系统
 
学员管理服务
  在线报名   证书查询
  证书样本   国际交流
  在线留言   招生问答
最新通告
 浩茫往事连寰宇,无疆大道来
 热烈祝贺《第489期中欧国
 國際商會組織全球促進會(I
 中歐國際管理學院(CEIM
 热烈祝贺中欧国际企业俱乐部
 热烈祝贺《中欧国际(四川)
 中欧国际管理学院(CEIM
 风物长宜云水量,放眼沧海日
 不忘初心有始终,人间正道是
 EMBA工商管理高级硕士课
动态文章
 
 
 

激勵機制對企業家生產性努力與分配性努力的治理探讨

发 布 者: 管理员    添 加 时 间: 2011/1/31    点 击 数:3678
 
   

激勵機制對企業家生產性努力

與分配性努力的治理探討

 

摘要  企業家既存在生產性努力,也存在分配性努力,委託人設計最優激勵合同時必須考慮這二方面的因素,努力使企業家的生產性努力最大,分配性努力最小。本文給出了這種合同的理論模型。

關鍵字  生產性努力  分配性努力  最優激勵合同  模型

 

1         引言

委託人與企業家之間存在著利益既相一致的一面又相矛盾的一面,因此委託人除了實施必要的監督措施外,都努力尋求一種好的激勵手段,使企業家從自利的動機出發,選擇對委託人有利的行為。企業家往往在生產性努力與分配性努力之間作出理性選擇,當委託人對企業家激勵程度有所提高時,企業家將會增加生產性努力,同時降低分配性努力,反之則提高分配性努力而降低生產性努力。所謂生產性努力,是指為增加企業價值而進行的努力;所謂分配性努力,是指純粹為增加個人利益而進行的努力。委託人對企業家的激勵機制的設計應當遵循二個基本原則:一是參與約束(participation constraint)原則,即代理人從接受合同中得到的期望效用不能小於不接受合同時能得到的最大期望效用;二是激勵相容約束(incentive  compatibility constraint),即在委託人不能觀測到代理人生產性努力及環境影響因素的情況下,代理人總是選擇使自己的期望效用最大化的行為,委託人的激勵機制的設計就是通過代理人的這種行為來實現委託人的期望效用最大化。祝足等人在《經濟研究》1998年第8期撰文《容忍作為控制手段及其他》中的附錄部分談及了這種情況,建立了一個簡單的模型,但沒有作展開來討論,頗使人感到不足。本文旨在對這一問題作進一步深入的探討。

 

2         企業家生產性努力與分配性努力模型

我們構造以下模型,在委託人設計激勵機制遵循參與約束原則和激勵相容約束原則的前提下,企業家是如何權衡生產性努力與分配性努力的。為了研究的便利,在不影響結論準確性的前提下,作如下假設:

假設1:設企業家付出的生產性努力為t,相應為企業貢獻的收益為 ,其中f(t)是生產性函數,它隨著生產性努力t的增加而增加,但

增加的速度在不斷減緩,即滿足凹性條件。A為大於零的常數,是企業家的生產性努力的

產出係數。θ是均值為0,方差為 的正態分佈隨機變數(外生的、不確定性因素引起的),

因此

假設2:設企業家的機會主義行為為分配性努力e,其產出為 為常數,是企業家的分配性努力的產出係數。分配性努力的生產函數也滿足凹性條件。

假設3:設委託人是風險中性的,而企業家是風險規避的,且設企業家的效用函數具有不變的絕對風險規避特徵,即 是阿羅——帕拉特絕對風險規避變數(Arrow-pratt measure of absolute risk aversion.

假設4:設企業家的努力成本函數 其中b是大於零的常數,是企業家的成本係數,b越大,同樣的努力x 帶來的負效用越大,成本函數 ,即

假設5:由於企業家的機會主義的分配性努力從而使觀察到的利潤減少, 委託人設計如下激勵合同:

其中α為企業家的固定收入,β為企業家對利潤的分享係數,則委託人的期望效用為:

                          1

由於企業家的分配性努力產出全部歸企業家個人獲得,因此企業家的期望收入為:

                          2

企業家的期望效用則為:

                    3

 

2.1首先考慮代理人的生產性努力可觀測時的最優激勵合同

此時激勵相容約束IC不起作用,委託人最優激勵合同的設計在於選擇αβte解下列最優化問題:

                      4

s.t  (IR)                  (5)

其中 為企業家的保留效用。根據最優化的一階條件可得:

代入(5)式得 這就是企業家的期望收入。

將之代入(1)得委託人的期望效用為:

代入(3)得企業家的期望效用為 即在經理的生產性努力可觀測時,企業家只能得到保留效用

 

2.2 考慮企業家的生產性努力不可觀測時的最優激勵合同。

這時企業家的激勵相容約束意味著

委託人的問題是選擇αβ解下列最優化問題:

                                       (6)

s.t.(IR).            (7)

 (IC).                                             (8)

亦即最大化:

根據一階最優化條件得: =                  (9)

解之得 ,為書寫簡便,令 代入(7)式得:

由(8)式易知 即隨著委託人給予經理分享係數的增大,企業家將增加生產性努力,同時降低分配性努力。當β增大到k時達到帕累托最優,而祝足等人的模型則沒有指出何時達到帕累托最優。見下圖。

 

 

 t  e

      e(β)              t(β)

 

 

 

 o

            k         β

 

圖中t(β)曲線與e(β)曲線的交點β=k,即為帕累托最優點。

(1)對(9)式,由βρ求導並經整理得:

(2)對(9)式,由β 求導並經整理得: 因此

3)對(9)式,由βA求導並經整理得: 因此

4)對(9)式,由βB求導並經整理得:

 5 對(9)式,由βb求導並經整理得:

由上討論得出以下結論:

1 即最優激勵合同要在激勵與保險之間求得平衡。對於給定的βρ越大或 越大,風險成本越高,因此最優風險分擔要求β越小。

2 企業家產出能力越強,分享係數應越大。結合 可知,企業家產出能力越強,給予的β越大,則企業家越提高生產性努力水準,減少分配性努力,易於達到帕累托最優。

3 企業家努力的成本越大,要求最優風險分擔β越小,這是因為從(8)式看生產性努力tb成反比關係,b越大,生產性努力t越小,因而β自然越小。

 

2.3   比較2.12.2的結果

(1)比較2.22.1企業家期望收入之差:

這說明如果企業家生產性努力的產出能力大於其分配性努力的產出能力,則在2.2的情況下企業家的期望收入較之2.1的情況將會減少,即 .反之則反是。

(2)比較2.22.1企業家的期望效用之差:

這說明在兩種情況下企業家的期望效用不變。

(3)比較2.22.1委託人的期望效用之差:

2.1的情況下委託人的期望效用是  2.2的情況下委託人的期望效用是

kte之值代入,並經整理可得:

這說明在企業家的生產性努力不可觀測的情況下,委託人的期望效用比企業家的生產性努力可觀測的情況下要小,但對委託人來說,當企業家的生產性努力不可觀測時這種損失卻是最小的。

 

3         結束語

現代企業委託代理理論的研究有助於我們理性地認識委託人與代理人之間的既相一致又相矛盾的關係,通過合理設計激勵機制,能有效地使委託人與代理人的利益相相容。我國國有企業改革不斷向現代企業轉型,委託代理理論的研究有助於我國國有企業改革的順利進行。對國有企業的廠長、經理,存在著一定程度的道德風險、內部人控制等問題,有人說應加強監督力度,只要監督措施跟上去了,一切問題便迎刃而解了;還有人說,因監督成本太高,不如提高經理們的期望效用,譬如給經理較大份額的期股激勵便可阻止道德風險之類問題的發生,誘使經理們勤勤懇懇地工作。其實監督也好,提高激勵程度也好,單方面實施效果都不可能很理想,必須二者兼施。目前對國有企業經理的監督力度確是不夠,確有加大監督力度的必要,但監督力度太大,不說能否完全達到預期的效果,單就監督成本太高就可能使你望而卻步,監督的成本與收益必須尋找一個平衡點。經理是企業有著較高人力資本存量的專用性資本,往往只可激勵不可“壓榨”,因此適當提高經理的激勵程度是有益的,但並不是程度越高越好,本模型也說明必須尋求一個平衡點,在本文就是k點,在這一點可以達到帕累托最優。

由於現實生活中經理的努力往往是不可觀測的,因此本文2.2模型是具有較強的理論指導意義的。

 

參考文獻

1       張維迎.博奕論與資訊經濟學.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2      祝足,黃培清,鄭偉軍.容忍作為控制手段及其他.經濟研究,1998,(8):13-20

   

Governance Exploratin of Incentive Mechanism on      Entrepreneurial’s Producing Effort

 and Sharing Effort

 

ChengChengPing  TianWenJiang  SunShuSheng

(1.JiangXi Normal University  NanChang 330027;2.WuH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 WuHan 430027)

 

Abstract  Entrepreneuial has both the action of producing effort and that of sharing effort in firms. Principal must consider the two factors .When he projects the best incentive contract, and try to maximize entrepreneurial’s producing effort. to minimize entrepreneurial’s sharing effort. The paper gives a theory model of the contract.

Keywords  producing effort   sharing effort  the best incentive contract  model

 

 
     
 

中欧国际管理学院总部地址: 香港中环域多利皇后街 | 中国大陆总部联系地址:北京市北四环西路 | 中国大陆免费 4007021130 中国大陆免费 4007021130

西南管理中心联系地址: 成都市望江路29四川大学玉章南路

咨询热线:(028) 61969045(兼传真)66906981  66271336  65818218 

收缩